2011年3月至2012年2月,詹某、俞某经事先预谋,一人扮作促销人员,在杨浦、虹口人流相对密集的地区,以推销厨房清洁剂的名义摆摊设点,假意促销抽奖。为吸引附近居民前来抽奖,还声称抽奖的中奖率为百分百。另一人则扮作普通群众,待有人围观期间,假意上前抽奖,最多不出三轮,就会抽中千元以上大奖。待不知就里的受害者以每次一到二百元的价格进行抽奖时,抽中的奖品则永远是一瓶清洁剂。这时詹、俞便会鼓动受害者再出一二百元继续抽奖,此后即使受害者能够抽中现金奖,也不足以抵销之前付出的抽奖费用。这样来来回回,直到受害者花光身上所有的钱为止。有的受害者甚至输掉身上的金戒指、金耳环。这些受害者当中,除中老年人,也不乏20岁来的年轻人和知识分子。
2012年2月,詹、俞两人来到杨浦区国权北路一小区门口继续行骗,他们的异常举动引起附近民警的注意。在他们又以同样的方式骗取一位受害人1600元之后,被民警人赃俱获。
杨浦区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詹、俞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处罚。鉴于两人当庭自愿认罪,故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