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近年来,随着各项相关配套政策的陆续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一些地区还不同程度存在对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工作保障不力、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意见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基本原则,即要坚持应保尽保,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动态管理,坚持统筹兼顾。
意见还强调了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七项政策措施:一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条件,二是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三是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四是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五是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监管机制,六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七是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
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全国要基本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是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的重要前提条件。意见指出,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基础上,加快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和信息核对平台。
记者从民政部采访了解到,目前全国已有143个城市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建立了跨部门、多层次、分类别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信息核对、共享机制。